各县(市、区)人社局、工商联、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畅通民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通道,为全市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委办发﹝2018﹞15号)、《关于印发<南平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职改办﹝2014﹞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重新组建南平市非公有制企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委员库。现将入库评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无职业道德方面的不良记录。
(二)能正确掌握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职称工作的政策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纪律。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有完成过多个项目(课题)或解决疑难技术问题的经历,业绩好、实践经验丰富,了解本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
(四)按要求取得社会化评审(或考试)相应系列(专业)的高级、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或非公企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且在本专业岗位上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2年以上人员。
(五)中、初级评委库委员原则上要求本专业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对一些学历要求不高的系列(专业),可根据业内水平、能力、业绩等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评委库委员的学历要求。
(六) 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范围
各县区、市直各企业事业单位符合入选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推荐入库。
三、推荐入库程序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委员人选由所在单位推荐填写《南平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委员推荐表》(见附件,表格可从市工商联网站www.npsgsl.cn下载)一式两份,经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于2019年1月30日前送南平市工商联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四、遴选办法
市工商联、市职改办将对推荐的入库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人员即纳入市非公企业中级评委库。
五、管理使用
根据《南平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组织管理暂时办法》(南职改办﹝2014﹞21号),评委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年初或年度职称评审前,必须及时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调离原专业岗位、退休以及不能履行职责的委员进行调整,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评委库委员进行增补。评委库调整按照上述程序申报审核。
南平市工商联联系人:魏秀贞 联系电话8858556 8845789
附件:南平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委员推荐表
南平市工商联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南平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23日